微信點贊一次要被收取8毛錢?手機丟了任何人都可以盜空支付寶賬戶?某品牌蛋白粉使用轉基因大豆?這些謠言不斷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臺上傳播,令不少個人和企業(yè)深受其害。在昨日召開的“利用互聯網損害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違法犯罪問題”研討會上,不少企業(yè)指微信成謠言溫床,受害后連幕后黑手是誰都不知道。
微信平臺自身就深受流言困擾,比如“明天下午6點以后開微信每月要付25元”、“微信收費將于7月1日起,收費標準5分錢每條,語音一毛每條”。
一家知名企業(yè)公共事務總經理說,公司去年向微信要求刪除了11.6萬條針對該企業(yè)的造謠信息,但刪除過程比較漫長,快則一周,慢則十幾二十天。但是這種網絡謠言的傳播速度相當快,兩天內的閱讀量能達到十萬次以上。
另一家企業(yè)公關部人士說,這些網絡謠言基本都集中于知名企業(yè)及大品牌。在微信里,越來越多的公眾號被用作企業(yè)營銷、推廣盈利的工具,一些運營賬號為達到營銷目的,肆意發(fā)布競爭對手的謠言,使得微信成為同業(yè)圈內惡意競爭的新戰(zhàn)場。
對此,北京外國語學院法學院副院長王文華說,一方面,要給公眾知情權和批評權,另一方面,應當采取措施凈化商業(yè)環(huán)境。北京公安機關一位人士說,對于網絡造謠中的“明知”、“損失金額”和“點擊次數”等界定,公安機關同樣面臨著難題。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陰建峰則說,對于網絡謠言,大多數人僅憑借自己的經驗和興趣來判斷,把有趣和新奇的內容進行轉發(fā),這種行為并非“明知”,也不應納入“利用互聯網損害商業(yè)信譽罪”。
專家建議:盡量不要私了
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研究室主任孫春雨說,網絡謠言的現象很多,但進入司法訴訟的很少,通過民事訴訟的較多,而刑事處罰的較少,因為犯罪手段越來越隱蔽化。民事訴訟對當事人來說耗不起精力,刑事訴訟的門檻較高。他認為,應采取便利的民事訴訟程序以及提高刑事處罰力度,幫助受害單位加強對電子證據的收集。他還建議企業(yè)盡量不要私了,而應進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