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南京十二寸晶圓廠投資案過了。經濟部投審會昨天審查通過臺積電南京投資案,臺積電預計投資卅億美元、在南京設立月產兩萬片的十二寸廠,二○一八年下半年導入十六奈米制程。
據(jù)臺積電規(guī)劃,其中十億美元自臺灣匯出,其余廿億美元由轉投資大陸地區(qū)及海外子公司,以資金貸與方式提供,并有十二億美元用于購買母公司臺積電的舊有設備。
由于臺積電南京案為獨資登陸,且此案在一月中已通過關鍵技術審查小組的五大審查要件,投審會審查會議昨無異議過關。
投審會執(zhí)行秘書張銘斌表示,后續(xù)將要求臺積電臺灣廠十奈米制程量產,且具證明資料后,才能申請將相關舊有的機器設備出口到臺積電(南京)公司,最快下半年動工。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臺廠赴大陸投資新設晶圓鑄造廠,或并購、參股大陸晶圓鑄造廠,不可超過十二寸晶圓鑄造;在新設晶圓鑄造廠部分,則采總量管制原則,以“核準投資十二寸廠三座為上限”。
今年一月十八日,經濟部工業(yè)局召開關鍵技術小組會議審議,特別就“投資制程技術需落后在臺灣制程技術一個世代以上”、“申請人以新設或購并投資應有主控權”、“臺灣應有相對投資及研發(fā)”、“投資應可取得全球市場優(yōu)勢地位或可擴大市占率”、“不得因投資大陸裁減臺灣員工”等五大重點進行審查。
張銘斌指出,由于臺積電為百分百具主控權獨資設廠,且其十奈米制程技術于二○一五年試產,規(guī)劃在二○一六年量產,并將于二○一八年進入七奈米試產,符合“N-1制程技術規(guī)定”。
臺積電預期,投資案完成后到二○一八年,全球市占率將從目前的百分之五十五,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七,大陸市占率從百分之四十六增至百分之五十。未來三年內,將在臺灣相應投資八千六百億臺幣,并因應產能擴充與營業(yè)規(guī)模擴大,每年增聘約兩千五百至三千五百人,創(chuàng)造工作機會。
張銘斌表示,因臺積電充分就審查重點提出說明,因此討論中沒有太大歧見,順利通過。至于后續(xù)管控部分,他強調,將針對臺積電在臺十奈米、七奈米制程,每年逐季管考,并要求臺積電定期申報執(zhí)行情況,未來若有必要時,也會前往臺積電南京公司進行實地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