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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王林 實習生 張均斌 王旭
這是一個始于6月1日、終于6月3日的行業(yè)巨頭“掐架”故事。故事的主角是阿里巴巴旗下物流科技公司菜鳥網絡,和國內快遞行業(yè)領軍企業(yè)順豐速運,配角包括京東、美團、騰訊云、蘇寧、圓通、易果生鮮等,圍觀這個故事的“吃瓜群眾”,則是這場“掐架”故事最直接的受影響者。
“六一”兒童節(jié),菜鳥和順豐像兩個爭搶糖果的小孩子,在網絡上隔空“掐架”:6月1日下午,菜鳥官微發(fā)出一則“菜鳥關于順豐暫停物流數據接口的聲明”,稱順豐主動關閉了豐巢自提柜(由深圳順豐投資有限公司控股的豐巢科技所提供的智能快遞自提柜)和淘寶平臺物流數據信息回傳;隨后,順豐回應稱,菜鳥以安全為由單方面切斷豐巢的信息接口,并指責菜鳥索要豐巢的所有包裹信息(包括非淘系訂單),認為菜鳥有意讓其從騰訊云切換至阿里云……
就在兩個主角為數據“糖果”仍然爭得面紅耳赤之時,配角們上場了,通過網絡渠道表態(tài)站隊,加入了這場“六一掐架”。
不過,監(jiān)管部門并沒有讓這場“掐架”持續(xù)多久。在國家郵政局的調停下,6月3日12點,故事的兩個主角握手言和,全面恢復業(yè)務合作和數據傳輸。
這個故事,發(fā)生在快遞物流行業(yè)“智能化、數據化”變革的關口,給行業(yè)未來格局帶來了更多不確定性。這個故事,也發(fā)生在《網絡安全法》實施的關鍵節(jié)點,給未來的用戶數據使用帶來了更多思考。
這是一個很快就被叫停的“掐架”故事,也是未來更多故事的起點。
行業(yè)巨頭打架,用戶店家遭殃
家住成都的錢瀟瀟(化名)最近在淘寶上訂購了正當季節(jié)的櫻桃,6月1日晚間,她突然發(fā)現,在淘寶上查不到自己買的櫻桃的物流信息了。看了新聞她才知道,由于菜鳥和順豐“掐架”,自己必須通過順豐的App或者官網,才能查到詳細的物流信息。
“順豐和阿里掰了,關我什么事?別綁架我啊。”花了一個小時了解來龍去脈以后,錢瀟瀟發(fā)出了這樣的感嘆。不過,普通消費者在這次事件中,還不算是最氣憤的,真正受傷的是用順豐發(fā)貨的淘寶賣家。
孫雷(化名)是一位淘寶賣家,主要經營生鮮水果。為提升消費者購買體驗,一年前他的網店開始推出順豐包郵服務。這次菜鳥和順豐“掐架”,讓他著實感到氣憤,于是忍不住在微信朋友圈吐槽:“你們阿里和順豐搞事情,關我們商家屁事!憑什么你們兩個神仙打架就斷我信息?”
事實上,在菜鳥和順豐切斷數據接口后,淘寶天貓的賣家無法通過后臺錄入順豐快遞單號,相當一部分賣家受到影響。
根據菜鳥網絡給出的說法,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后,菜鳥收到了大量商家和消費者的詢問。受影響的商家擔心的是,如果繼續(xù)采用順豐發(fā)貨,可能造成財產損失,也會引起買家集中投訴。
菜鳥建議淘寶天貓賣家使用其他快遞服務。但孫雷認為雙方的做法并不合理,也不夠負責任。“現在讓我換快遞,生鮮幾千單,誰來得及去立馬換?”由于順豐在冷鏈物流配送的速度上遙遙領先其他民營快遞,要找到合適的替代者確實不容易。
好在這場突然而激烈的“掐架”并沒有持續(xù)多久。6月2日晚,國家郵政局召集菜鳥和順豐高層到北京,協調雙方關閉互通數據接口的問題。次日凌晨,國家郵政局官方微博發(fā)布,菜鳥和順豐“將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出發(fā)”,同意從6月3日12點起,全面恢復業(yè)務合作和數據傳輸。
對于監(jiān)管部門的介入,孫雷感到很幸運。要是雙方這場爭執(zhí)一直不能得到解決,他的網店很可能要出現“錢貨兩空”的情況。“不發(fā)順豐,找不到合適的快遞;發(fā)順豐,后臺就不給走確認發(fā)貨的流程,貨款也會收不到。到時候找誰說理去?”
對于這場草草收場的“掐架”,快遞物流咨詢網首席顧問徐勇最大的感受是,電商和快遞行業(yè)之間雖然緊密合作,依然缺少規(guī)則,尤其是面對數據的時候。
“菜鳥在電商這個快遞市場里占到70%以上,在行業(yè)里處于支配地位,它要求別人提供數據,別人拒絕提供,這就是相互矛盾的訴求。”徐勇認為,這次事件的內在原因,還是在于快遞公司和電商平臺在數據面前的行業(yè)地位不一樣。
望遠鏡里沒對手,可眼下有數據勁敵
阿里體系一直試圖把菜鳥打造成一個以數據為依托的物流基礎設施。截至2015年11月,中國超過70%的快遞包裹、數千家國內外物流、倉儲公司以及170萬物流及配送人員都在菜鳥數據平臺上運轉,日處理數據量9萬億條。
按照菜鳥的設想,通過大數據技術“賦能”,自己和快遞公司是可以攜手合作的。今年5月29日上午,包括順豐在內的15家郵政快遞企業(yè)與菜鳥網絡簽署了戰(zhàn)略合作協議。根據協議,這15家企業(yè)與菜鳥將基于云計算服務,通過電子面單、云客服等產品上的合作來推動行業(yè)的信息化升級。
在這次“掐架”中,菜鳥網絡總裁萬霖發(fā)出了一封公開信,信中提到“菜鳥的望遠鏡里沒有對手,都是伙伴和榜樣”。作為一家沒有快遞員的物流科技公司,菜鳥一直以此自況。
可是在望遠鏡看不到的眼下,菜鳥身邊依然存在著順豐這個強勁的對手:順豐控股2016年報顯示,2016年度其快件業(yè)務量25.80億票,速運物流不含稅營業(yè)收入571.41億元。對比同期全國快遞業(yè)務量(312.8億件)和收入規(guī)模(3974.4億元)可以估算出,順豐速運2016年的快遞業(yè)務量約占全行業(yè)的8%,收入占14%。
數據,越發(fā)成為菜鳥與順豐直接競爭的焦點。此次“掐架”事件的導火索——豐巢自提柜就是最直接的一個案例。
豐巢自提柜主要解決的是物流配送“最后100米”的倉儲問題。在物流快遞行業(yè),“最后100米”的數據往往更加精準,也更難以準確獲得。而豐巢在2016年年底時,已經在70多個城市有超過4萬臺快遞柜,與全國100多家物業(yè)公司達成合作。2017年1月,豐巢宣布完成25億元A輪融資時披露,其格口數量達300萬,日均包裹處理量已達快遞柜行業(yè)第一。
順豐在此次事件的公開回應中表示,本次菜鳥暫停豐巢數據接口,表面上以信息安全為由,其實根本是一場有針對性的封殺行動。順豐呼吁,“希望所有快遞行業(yè)同仁警惕菜鳥無底線染指快遞公司核心數據行為”。
而菜鳥方面則對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表示,菜鳥從未要求順豐提供非淘系數據,反而是在過去的合作中,順豐大量查詢和使用豐巢當中非順豐的數據,遠遠超出了正常使用范圍。
事實上,順豐與菜鳥關于豐巢自提柜的合同已于2017年3月到期。經過近兩個月的溝通談判,雙方無法就信息安全所需要的數據連接達成共識,遂中止了合同協議。
梳理雙方的回應可以看出,菜鳥和順豐都想要對方的數據,但在豐巢快遞柜的合同到期后,雙方無法就“最后100米”的數據共享達成一致,因此出現了決裂。
除此之外,去年5月順豐還推出了一款與菜鳥正面競爭的數據增值服務“數據燈塔”。這款產品融合了順豐內外部數據,覆蓋3C、服裝、鞋靴、母嬰、美妝、生鮮、家電等多個行業(yè),通過各行各業(yè)的數據分享和匹配,幫助商家備貨、管理庫存,甚至優(yōu)化產品運營,調整營銷策略。
頗有意思的是,在“掐架”開始后的一天內,許多電商平臺、快遞公司非常罕見地紛紛站隊:騰訊、京東、網易、美團公開表態(tài)支持順豐,EMS、蘇寧、易果生鮮、全峰、國通、圓通等選擇站隊菜鳥陣營。
數據共享利用需細化,要授權
如果說此次事件中消費者和賣家所感受到的不便只是暫時的,那么此次事件背后所反映的消費者數據信息安全問題則是長久的:在越發(fā)重視數據的當下,對于消費者在互聯網平臺上產生的數據,網絡平臺經營者可以怎樣共享、利用?
在跟一位做IT工作的朋友討論以后,文科生錢瀟瀟才知道,原來兩家行業(yè)巨頭爭奪的是虛擬的網絡數據,而這些數據的創(chuàng)造者是像她這樣的普通消費者。這讓她覺得很不安:“這些數據里面可能就包括我的隱私,怎么能就這么交易呢?”
“兩家自認為偉大的公司,因為數據發(fā)生爭執(zhí),有沒有問過我們消費者才是數據的主人?”在北京從事通信工作的蔡彤(化名)比錢瀟瀟更理解此次事件中,個人數據信息被分享、利用的嚴重性。在他看來,“掐架”的兩個主角都該“各打三十大板”。
在采訪中,許多專家都認為,此次事件為未來企業(yè)競爭中,如何實現數據安全及合法共享問題敲響了警鐘。而此次事件的核心法律問題是,菜鳥與其他快遞公司交換用戶個人數據信息的合法性。
重慶大學國家網絡空間安全與大數據法治戰(zhàn)略研究院院長齊愛民教授認為,菜鳥共享用戶手機號碼等基礎信息給豐巢是基于直接協議目的的實現,因此是合法的。而《菜鳥網站服務協議》(版本生效日期:2015年12月18日)也明確約定了菜鳥用戶和阿里平臺、淘寶平臺和支付寶平臺之間的關系,因此菜鳥獲取獲得消費者交易信息的行為具有合法性。
但是,其他許多快遞公司在如何利用用戶個人數據信息的問題上,缺乏清晰的規(guī)定。齊愛民分析稱,多家快遞公司要么在其用戶協議中含糊地提到了數據共享,要么沒有考慮數據共享,甚至根本就沒有自己的用戶注冊協議和隱私政策。在這種情況下,快遞公司在未征得用戶同意,亦不存在法定事由的情況下,將個人信息私自提供給菜鳥的行為明顯違反了我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
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胡鋼表示,這個事件中具體涉及哪些數據我們不知道,但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認為,這些數據包含很多用戶個人的交易和隱私數據。而6月1日實施的《網絡安全法》中,再次強調對個人信息的使用要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特別是必要性。
“很多經營者搜集很多遠遠超出自己需求的用戶數據,修圖軟件會要用戶的地理位置、通訊錄,讀取用戶的內存,這都是完全沒有必要的。”胡鋼直言,許多App直接精準抓取個人數據,并且在《用戶協議》中提及,企業(yè)自身或者關聯企業(yè)、合作伙伴會使用、共享這些數據,但由于“關聯企業(yè)、合作伙伴”的概念過于模糊,導致用戶敏感的個人信息數據被無限制的傳播、復制和利用。
“順豐菜鳥大戰(zhàn)表面是為了自己的數據權發(fā)生的矛盾,實際上這部分權利是屬于用戶的。”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網絡平臺可以在合理范圍內使用用戶個人數據信息。但如果網絡平臺的數據端口被別人非法使用,該網絡服務提供者(如順豐、菜鳥等)及其負責人都要負擔責任,甚至可能是承擔刑事責任。
“只是籠統(tǒng)地告知用戶會跟合作伙伴分享數據信息,這是不行的,一定要告知用戶會和誰分享怎么分享,怎么傳播,而且要獲得用戶明確清晰的授權。甚至用戶一次性授權也是會改變的,可能需要用戶多次授權。”胡鋼判斷。
好在,這次“掐架”的雙方都控制了影響。根據徐勇的了解,雖然菜鳥和順豐“掐架”,但消費者的數據信息都得以控制沒往外傳。“消費者可以放心,兩口子吵架沒有殃及到小孩子”。
以后再出現“數據爭奪戰(zhàn)”該怎么辦
這次順豐菜鳥的沖突以國家郵政局的行政協調暫時解決,但如果未來再次出現類似的“用戶數據爭奪戰(zhàn)”,該如何應對?
隨著數據化的戰(zhàn)略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企業(yè)開始開放共享自己所掌握的用戶數據,與其他平臺的數據匹配分析、交叉驗證,從而為用戶的各種行為畫像。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認為,在不同平臺的數據共享、利用中,需要一個權威、中立的第三方中介。
“掌握信息的一方給其他人轉讓共享數據的時候,有個第三方幫你去談轉讓的條件,讓轉讓方覺得合理,被轉讓方也覺得合理,它主要是起到這樣的效果。”趙占領認為,如果一直沒有這樣權威、中立的數據共享第三方中介,類似順豐和菜鳥的沖突可能依然會產生。
因為本次事件剛好發(fā)生在《網絡安全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天,所以胡鋼認為,在這個時間點,這個事件對于《網絡安全法》的實施有比較好的現實意義:對于敏感的個人數據使用,快遞及其他行業(yè)應該盡快建立行業(yè)內的數據安全自律規(guī)范,從而適應新出臺的法律要求,符合行業(yè)情。
在齊愛民看來,建立于數據之上的經濟形態(tài)終于到來,可遺憾的是,統(tǒng)一的建立用戶數據收集、處理和利用規(guī)則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尚未出臺。因此他呼吁,“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應早日應提上立法日程,為數據經濟制定基本的法律規(guī)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