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應當成為一種公共認知

責任編輯:zsheng

2019-01-03 14:11:09

摘自:紅網(wǎng)

近日,32歲的孕婦譚某與患有自閉癥的7歲兒子黎某在廣州市南沙區(qū)家中自殺身亡。此前,黎某因在幼兒園與一名女童發(fā)生推搡,引起班級眾多家長不滿。(12月29日 澎湃新聞)

譚某在向班級其他家長坦言自己的孩子是自閉癥患兒后,沒有獲得同情與諒解,反而被群起攻之,甚至有家長要求黎某退學。這場風波是壓死譚某的最后一根稻草。但究其根本,還是由于融合教育在推廣過程中存在嚴重地問題。

融合教育,是指特殊兒童與普通兒童共同在普通學校中接受教育的安置形式,強調為特殊兒童提供一個正常化的而非隔離的教育環(huán)境。融合教育能夠對特殊兒童的語言能力、社會技能、社會情緒等方面能起到積極作用。但是,就目前情況來看,融合教育要想成為公共認知,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在此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出普通兒童家長對自閉癥患兒家庭缺乏理解,對融合教育缺乏認知。在推搡事件發(fā)生后,其他學生家長被告知黎某患有自閉癥,家長們害怕自己的孩子受到傷害,從而言語中傷黎某一家,甚至要求其退學。從報道來看,之前園長和老師并未發(fā)現(xiàn)黎某與其他正常孩子有何不同,而且黎某接受過多年的自閉癥干預訓練,不會對其他孩子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脅。從家長群里的不理解,也可以反映出整個社會對自閉癥以及融合教育的認知不足。想要進一步推廣融合教育,首先就要加大融合教育宣傳力度,促進社會對特殊患兒的理解,以及對融合教育的支持。

除了普通學生家長的不理解,融合教育在推廣過程中還存在一個嚴重地問題,就是學校缺乏開展融合教育的條件。從師資力量到硬件設施,能滿足特殊兒童教育需要的學校還是少數(shù)。在此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出這家民辦幼兒園園長和老師缺乏教育特殊兒童的專門知識、技能和經(jīng)驗,在處理特殊兒童問題時仍采取傳統(tǒng)教育手段:勸說和勸退,這不利于達到融合教育提倡的家園共育效果。

融合教育之路,漫漫而修遠。但是道阻且長,不是融合教育進程緩慢的借口。如果不想出現(xiàn)下一起“黎家命案”,政府及學校就要加快腳步為融合教育配備專業(yè)師資力量、調整課程設置、創(chuàng)設相應的環(huán)境,打破當前融合教育的發(fā)展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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