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圖:谷歌Logo
法國、德國、意大利和西班牙等歐洲四國財政部長近日在一封聯(lián)名信中稱,他們希望歐盟能按照收入對亞馬遜、谷歌等跨國科技公司進行征稅,而現行做法只是按照利潤征稅。
法國一直在積極推動歐盟對有關跨國公司稅收政策進行改革,它后來發(fā)現這種努力還獲得其他一些歐盟國家的支持,對于現行國際法規(guī)下他們獲得的較低稅款,這些國家同樣感到不滿意。
目前,亞馬遜、谷歌等公司在歐洲往往按利潤繳稅,同時愛爾蘭等稅率較低的國家還提供補貼,即便他們的收入來自于歐洲其他國家。四國財長在一封聯(lián)名信中寫道:“我們不應再接受一件事,那就是這些公司一邊在歐洲做生意,一邊向我們的財政部繳納數額最低的稅款。”
這封有法國財長布魯諾·勒梅爾(Bruno Le Maire)、德國財長沃爾夫岡·朔伊布勒(Wolfgang Schaeuble)、意大利財長皮埃爾·卡洛·帕多安(Pier Carlo Padoan)以及西班牙財長路易斯·德·金多斯(Luis de Guindos)簽名的聯(lián)名信,已寄給歐盟輪值主席國愛沙尼亞和歐盟執(zhí)行機構歐盟委員會。
他們敦促歐盟委員會找到一個解決方案,針對營業(yè)額創(chuàng)建一種“均衡稅制”(equalization tax),按照歐盟公司稅的水平對跨國企業(yè)征稅。四國財長在信中寫道:“征收的稅款應該反映出這些企業(yè)按公司稅所應繳納的稅額。”英國《金融時報》最早對此事進行了報道。
勒梅爾、朔伊布勒、帕多安和德·金多斯表示,他們將于9月15日至16日在愛沙尼亞首都塔林舉行的會議上,向歐盟其他成員國提出這個問題。作為歐盟現在的輪值主席國,愛沙尼亞提議在本次會議上討論“常設機構”(permanent establishment)概念,其目的是希望實現一個目標,即按照跨國公司創(chuàng)造價值的地方對他們進行征稅,而不僅僅是在稅務登記所在地。
法國政府曾試圖對跨國企業(yè)在該國的經營活動進行征稅,但由于在法律上存在一系列障礙,它開始逐步施壓歐盟進行稅制改革。今年7月份,法國法院做出一項裁決,裁定Alphabet旗下谷歌無需向法國政府補繳11億歐元(約合13億美元)的稅款,理由是谷歌在法國沒有任何“常設機構”,只是在愛爾蘭運營其在法國的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