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反洗錢機構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展開的研究顯示,G20轄區(qū)內17%的DNFBP沒有反洗錢措施,也沒有制定任何打擊恐怖主義融資的機制。
雖然每個國家對指定非金融企業(yè)及專業(yè)人士(DNFBP)的分類不盡相同,但他們通常包括審計師、律師、貴金屬與寶石交易商、房地產代理、信托甚至賭場人員。
G20補充稱:“虛擬貨幣(和)加密資產為在線訪問和全球覆蓋提供了便利,這使得它們?yōu)橄村X和恐怖主義融資的資金轉移、儲存變得有吸引力。”
報告指出,除了小規(guī)模毒品交易和欺詐,虛擬貨幣和加密資產以及犯罪活動之間的聯(lián)系似乎正在不斷增長。
然而由于每個成員國都是自行制定相關規(guī)定,并且這項工作通常都落在當地金融機構頭上,所以這樣的發(fā)展趨勢著實令人感到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