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分析人士們對于由法院方面向Netlist公司頒發(fā)的這份禁令理解無誤,那么SanDisk公司很可能需要停止向聯(lián)想、華為以及Supermicro服務器設備提供其FlashDIMM技術方案。
SanDisk所收購的SMART業(yè)務部門傾力打造出ULLtraDIMM,這款接入DIMM插槽的閃存原片(即flashDIMM)以來自加拿大廠商Diablo Technologies的MCS(即內(nèi)存通道存儲)產(chǎn)品為基礎。在這面技術的早期開發(fā)階段,Diablo公司曾經(jīng)與總部位于加利福尼亞州的Netlist公司開展過合作。
NetList方面也擁有自己基于HyperCloud的NVault非易失性DIMM(簡稱NVDIMM)技術,并以定制化方式供Nimble Storage公司加以使用。Diablo目前正面臨Netlist公司的指控,據(jù)稱前者的MCS以違法方式使用了Netlist的NVDIMM專利技術*。
Diablo公司對這一指控表示否認,并已經(jīng)提出了反訴。與此同時,Diablo還向美國專利與商標局(簡稱USPTO)提出申請,要求對Netlist的技術專利進行審查并予以否決。
目前Netlist與Diablo兩位當事方已經(jīng)就MCS技術展開了兩項技術專利審查(分別為7881150 B2與8081536 B1)。
今年一月六號,加利福尼亞州北部地方法院對Netlist的請求予以“部分”支持,即禁止SanDisk繼續(xù)發(fā)售ULLtraDIMM技術產(chǎn)品。其中的“部分”是指這一禁令還沒有以公開方式由院方加以宣揚。
不過在訴訟過程中,另一份提交文件(260號文件,提交于2015年1月7日)提到了“Rush and Bolt芯片”。一位法庭陪審員就這份文件的內(nèi)容指出:“院方要求我對Diablo公司從2015年1月13日到2015年3月20日(即‘禁令期’)的Rush and Bolt芯片預期銷售額作出估算。”
根據(jù)260號文件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根據(jù)Diablo方面提供的數(shù)據(jù),Netlist公司對Diablo在禁令期間Rush and Bolt芯片的大致銷售量(節(jié)錄)作出推斷。(以及)……Diablo公司在禁令期間通過銷售Rush and Bolt芯片所獲得的凈值或者運營利潤。”
金融研究企業(yè)Needham公司就此發(fā)布了一份研究報告,指出根據(jù)其對法庭文件的調(diào)查,SanDisk很可能將被迫中止繼續(xù)銷售ULLtraDIMM產(chǎn)品。
根據(jù)該公司的說法:“在我們看來,這可能會迫使SanDisk在談判桌上與對方進行協(xié)調(diào)……”
機構研究企業(yè)Craig-Hallum公司也對上述觀點表示贊同,并在一份報告中表示:“盡管目前最終判決仍未正式公布,但我們認為Netlist公司作出的禁止Diablo Technologies(以及SanDisk)繼續(xù)銷售其與SanDisk ULLtraDIMM產(chǎn)品相關芯片的主張應該會得到支持。”
Craig-Hallum公司同時宣稱,這可能會迫使SanDisk與Netlist通過談判找到解決辦法:“如果這條禁令……在短期之內(nèi)即付諸實施,我們亦不會對此感到意外,因為ULLtraDIMM產(chǎn)品在SanDisk公司2015年及之后的發(fā)展戰(zhàn)略部署當中扮演著核心角色。”
Needham同時補充稱:“在我們看來,要證明專利權無效實在非常困難,從這個角度拿下訴訟的可能性非常之低。……我們認為目前進行的專利審核不會影響到這份與合同糾紛及商業(yè)機密相關且已經(jīng)開始生效的初步禁令。”
如果SanDisk與Netlist雙方能夠就許可協(xié)議進行談判,那么Diablo也很可能會效仿這種兩害相權取其輕的處理方式。
法院方面將這一商業(yè)機密案件的審判日期定在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