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通訊與OEP簽署補充協(xié)議 盡快收購土耳其上市公司NETAS

責任編輯:editor004

作者:樂思

2017-05-08 11:11:59

摘自:C114中國通信網

今日,中興通訊發(fā)布關于收購土耳其上市公司Netas公司48 04%股權的進展公告。協(xié)商以《股權購買協(xié)議》為基礎,荷蘭控股擬與OEP簽署 《交割日契約書》及《承諾契約書》,并與OEP荷蘭簽署《OEP荷蘭承諾契約書》。

今日,中興通訊發(fā)布關于收購土耳其上市公司Netas公司48.04%股權的進展公告。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中興通訊荷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荷蘭控股)與 OEP于2016年12月6日簽署《股權購買協(xié)議》,內容有關荷蘭控股向OEP 收購OEP持有的土耳其上市公司Netas 48.04%股權。

公告稱,根據《股權購買協(xié)議》,交割先決條件不晚于《股權購買協(xié)議》簽署日后三個月后的當天下午6點(或交易雙方另行協(xié)商的其他更晚時間)實現(xià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權購買協(xié)議》所約定的交割先決條件尚未全部滿足,荷蘭控股與OEP尚未進行交割。

中興通訊認為收購 Netas有利于推動中興在土耳其的業(yè)務拓展,收購目的未發(fā)生變化。為盡快完成交易,且最大化保證本公司權益,荷蘭控股擬與OEP及OEP荷蘭簽署相關補充協(xié)議。

協(xié)商以《股權購買協(xié)議》為基礎,荷蘭控股擬與OEP簽署 《交割日契約書》及《承諾契約書》,并與OEP荷蘭簽署《OEP荷蘭承諾契約書》。

內容包括,荷蘭控股與OEP同意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在《交割日契約書》簽署后的十二周內。在《交割日契約書》簽署日,荷蘭控股將向OEP支付1000萬美元保證金。如雙方在約定的交割日內未能完成交割且非因OEP違約所直接導致的,該保證金歸屬OEP,否則OEP需要向荷蘭控股退還保證金。

此外,在本次交易被土耳其資本市場委員會(簡稱CMB))認為觸發(fā)強制要約收購(簡稱MTO)或荷蘭控股根據補充協(xié)議以及土耳其本地法律法規(guī)主動發(fā)起MTO的情況下,對于要約期內應約股東所產生的MTO付款義務,荷蘭控股承擔金額上限為5100萬美元,超過金額上限的MTO付款義務由OEP承擔。

OEP將在荷蘭控股履行MTO義務后,以MTO要約期內的同等價格和條件向荷蘭控股買入應由其承擔金額的Netas的B股股票。OEP荷蘭將督促OEP履行其在《承諾契約書》項下的義務。

資料顯示,Netas成立于1967年3月31日,是土耳其最大的系統(tǒng)集成商之一,于1993年3月15日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證券交易所(BIST)上市。Netas的主營業(yè)務為:電信設備的制造和銷售;項目安裝、技術支持、維修服務;IT外包服務;項目交付及相關服務。中興通訊表示,Netas作為土耳其最大的系統(tǒng)集成商之一,擁有豐富的客戶資源,該公司NetasS的業(yè)務領域和方向與中興通訊的M-ICT戰(zhàn)略契合,本次收購有助于利用Netas的優(yōu)勢資源,推動中興通訊在土耳其的業(yè)務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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