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由幕后走向前臺,成為一個時代熱詞。2013年被稱之為“大數據元年”,毫無疑問大數據給我們帶來了空前便利。但在大數據時代,人們對網絡的依賴日益增強,互聯網上到處印刻著生活的痕跡,個人隱私泄露的危險大大增加。
你的網絡痕跡,從前也許只是占據緩存的“垃圾”,而現在正變成大數據金礦。一個數據金礦的淘金時代開啟了。隨著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對各個領域的滲透越來越深,大數據席卷人們生活的速度會越來越快。正如狄更斯那句經典名言,“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一個最壞的時代。”我們泛舟在大數據時代,可風暴隨時都有可能來臨,大數據社會也是大風險社會。如《大數據時代》這本書里所說,“我們所冒的風險比想象中的還要大。”
你的搜索痕跡可以讓服裝公司計算出流行色;你的網絡社交圈可以讓網貸公司評估出信用……大數據時代,大數據體系絲毫不會考慮個體,乃至群體是否愿意分享,而是自動自發(fā)地吸納著任何可以吸納的數據,成為無處不在的“第三只眼”,而手機就像一個“移動間諜”,我們的隱私很容易變成別人手里的利益。
人們每天在互聯網上制造著大量的數據與信息,而這些數據可能包含了我們每個人的隱私,如果這些數據被惡意利用,后果可想而知,帶來的損失可能難以估量。例如,國內某些快捷酒店的用戶數據庫泄露,客戶的姓名、房號、身份證號碼等信息被竊取,任何人都可以直接在網上找到你的消費記錄。這為大數據時代的信息安全拉響了警鐘。大數據時代,如何保護個人隱私應是每個人都該關注的話題。
丹尼爾在《隱私不保的年代》一書中講:“網絡并不像我們希望的那么美好,它如同一個十來歲的小孩,呈現出青春期特有的狂野特質:莽撞、任性、無畏、不受約束、不計后果……”大數據時代,信息就是利益,信息愈大,利益愈大,而風險與之成正比。大數據這座金礦極大地刺激了一些人或組織進一步采集、存儲、利用我們個人數據的野心。隨著存儲成本的持續(xù)降低,分析工具越來越先進,采集和存儲數據的數量和規(guī)模將爆發(fā)式地增長。當前,我國對大數據的保護能力還十分有限,保護意識也比較薄弱。數據被惡意使用的現象仍然難以掌控,隱私問題在未來亦更加凸顯。
只有未雨綢繆,做好相應的準備,才能將未來可能出現的風險降到最低。完善信息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為個人信息安全兜底,十分必要。美國等大數據發(fā)展比較快的國家,已經制定了關于大數據保護,特別是針對普通民眾隱私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我們個人也要加強防范意識,在應用互聯網的過程中注意保護個人信息的安全,避免隱私泄露。唯有讓法律體系、社會治理跟上時代發(fā)展,我們才能放心地在大數據時代里馳騁。